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仪器装备基本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危化〔200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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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7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安监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的每一家化工企业。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结合我市夏季和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督促企业将防汛、防雷、防署、防台等各项防范措施提早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在各种灾害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8〕70号)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夏季汛期危化品通知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18份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知)
苏安监〔2008〕7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未完,全文共1528字,当前显示4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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