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文明城市指导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落实市委书记方春明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文明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加大对有碍市容观瞻和有损城市文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把建设成为经济科教发达、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文素质一流、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文明花园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指挥、督导、协调日常创建工作,成立市执法局创建全省文明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田立华担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目标任务
(一)取缔占道摊点和整治出店经营行为
1、加大市区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广场、车站、景观点及集贸市场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实现全市主次干道和重点部位无占道摊点和出店经营的目标。对安排设置的各类摊群点严格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实施管理。
2、结合“门前三包”的管理模式,加大对书报亭、公交亭的管理力度,使各类合理设置的亭子周围环境整洁,无占道物品摆放,亭身干净,无乱张贴,亭内物品摆放有序。
(二)持续开展“车辆乱停、摊点乱摆、衣物乱挂、垃圾乱倒、杂物乱堆、广告乱涂”等“六乱”的整治活动。
(三)整治有碍市容观瞻行为
1、查堵垃圾广告污染源头,加大对乱张贴、涂写垃圾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督促业主对破旧招牌、广告及设置不规范的空调外机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
3、规范临街建筑工地施工围档,确保市区重点部位、重要路段的建筑工地做到施工先围档,围档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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