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创建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创建工作,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健康,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黑龙江省无烟单位标准》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为契机,通过深入开展各级政府机关、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公交系统以及主要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无烟环境,增强市民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减少“二手烟”在公共场所对不吸烟人群造成的危害,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实现国家卫生城的创建目标。
二、工作目标
和任务
(一)工作原则
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全民参与、加强引导、严格管理。
(二)控烟范围
1.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等工作场所及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仓库等其他室内场所;
2.医疗卫生单位;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
4.文化馆、档案馆、图书馆、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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