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留行政审批及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的通
知
鄂国税函[2003]258号
颁布时间:2003-8-15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规范管理,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的有关资料要求,省局拟定了《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所得税处。
湖北省企业所得税审核审批项目报批资料规范(试行)
第一类税前扣除项目报批资料
一、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报批资料
(一)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立项资料
1.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控股的股份制、联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
2.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3.技术开发项目立项书、开发计划、技术开发费预算及有关资料;
技术开发费项目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用预算的内容应包括技术开发费名称、内容、承担单位、起止年
限、费用总额、经费来源、上级科技补助费用金额、自筹金额等情况。
4.企业技术开发费立项确认书和支出情况明细表(费用项目为: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确认上述费用支出,设有科研机构的必须提供科研机构人员的工资清册、设备折旧清册;委托其他单
位进行科研的,必须出具委托合同和结算凭证。
(二)技术开发费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资料
1.企业书面申请;
2.省局批复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立项确认书复印件;
3.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收入与开支项目明细表;
4.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本年度的《损益表》。
(三)工业类集团公司提取技术开发费
1.企业书面申请;
2.纳税年度企业技术开发费立项书;
3.纳税年度技术开发费预算表和上年度技术开发费决算表;
4.上年度集团公司会计决算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5.各分支机构名单和技术开发费具体分摊比例或额度明细表。
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报批资料
基本报批资料要求:
1.企业书面申请;
2.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核报告;
4.财产损失形成、确实无法收回的有关文件和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项目报批资料具体要求:
(一)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的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固定资产损失清单
(1)申报损失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时间、品种和数量分类;
(2)固定资产卡片,包括原值、净值、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固定资产累计已提折旧额、实际发生的清理费用、损失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应赔偿的金额、固定资产的实际评估
价值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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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