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00〕79号
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实施方案
安徽省人事厅、教育厅(二○○○年七月十七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关人员定岗实施办法〉和〈省政府机关人员分流1
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办发〔2000〕6号)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有关做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组织省政府机关分流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安排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后备干部、建设一支适应社会多方面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做好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对于保证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和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和培训的原则是。统一规划,形式多样,分类培训,按需施教。做到组织安排和个人选择相结合,统一安排与部门自行组织相结合。
二、学习和培训的形式
1、研究生学历教育。由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院校进行有关专业研究生学历教育(专业设置见附件,下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两年以上工龄、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分流人员均可报名,并经组织考试后入学,学制二年半。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人员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后,由承办院校发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由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农大、安师大等高等院校分别承担相关领域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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