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选贤任能,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决定面向全旗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干部的名额与类别
采取不定岗方式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名,妇女干部1名,年轻干部3名(不限民族、不限性别)。
二、报考条件与资格
1.全旗范围内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及苏木乡镇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教师须符合《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办法(试行)》(政办发〔2011〕107号)规定,并经教育局党委批准方可报考)。
2.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3.报考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年轻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工龄达到两年以上(200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且在职教育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未完,全文共1432字,当前显示4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