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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经济效益审计发展的现状

试论经济责任的审计

续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一项十分繁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是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企业治理,有助于企业廉政建设,有助于全面、正确、充分和合理考察、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干部。然而,这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勿庸讳言,在其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种种问题,亟有必要加以改进。本文旨在分析其问题,并试图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正确评价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一)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尽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有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离任审计不及时或不完全。由于领导离任有时时间比较紧,审计人员不足,为了在数量上完成“离任必审”,难免有“疲于应付”、程序简化的现象,造成审计不及时或不完全的结局,违背了审计的宗旨。

责任不清。对“主管责任”、“直接责任”没有具体化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特别是在经过“集体讨论”规避个人责任的做法更难明确责任人。

审计结果过于滞后。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在他们离任后进行,除非是触犯了刑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审计即使是发现了问题,有很多还是不了了之,使之失去了审计应有的意义。

针对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深化企业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

(二)多元化深化企业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

1.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量化经济责任的审计指标,审计方式单一,审计的效果不明显和深度不易把握,如界定原任责任和现任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一方面,虽然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主持工作,只要其本人无违纪违规行为,即使任期内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也无从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被审计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在某些环节上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又有领导班子的集体行为时,往往相互推卸责任,很难界定个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致使责任难以区分。另外,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应追究何种行政责任也无明确金额标准界定。所以,应制定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规,明确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评价标

准,明确审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以及违反准则的处罚办法等。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经济责任标准,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任中审计

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对领导干部在任时进行审计,尽早掌握其经济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遵守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干部离任后,离任审计工作可以直接利用任中审计的结果,只对部分未审计年度进行补充审计。这样,缓解审计部门人手不够与任务集中的矛盾。避免突击完成任务,影响审计质量。既减轻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又可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有效利用。审计人员就有了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全面评价。要防止“先离任,后审计”的情况发生。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后期再审计,必将失去任期经济责任的意义。

3.将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环境审计等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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