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性分析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责任书
甲方: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出让人)乙方:
(受让人)
为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湖南省保靖县复兴镇梅落坪矿区方解石矿采矿权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采矿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矿山建设和生产。
二、乙方经申请登记成为采矿权人后,是湖南省保靖县复兴镇梅落坪矿区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三、乙方经申请登记成为采矿权人后,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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