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暨信访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在201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魏常平
一、201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显著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土资源厅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保持了预案内地质灾害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良好局面。一是科学编制预案。我市认真编制了《宜宾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宜宾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发布。预案确定了56处市级地质灾害监测点并落实了监测责任人。进一步完善了市、区县、乡、村、社五级监测预警网络。二是扎实抓好宣传工作。投入资金74.96万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区县村社开展培训会616次,培训20万余人次,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6.29万份。投入资金98.86万元,开展应急演练209次,参与人数8万余人次。三是认真开展“五查”工作。重点排查了重点建设项目、公路两侧以及场镇、学校、施工人员聚集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查明隐患点921处,威胁到4.17万人生命安全,发放防灾明白卡6721份、避灾明白卡12724份,聘请了931名群众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现场监测员。全市全年发生地质灾害11起(滑坡5起、塌陷3起、崩塌3起),1人死亡、2人受伤,造成经济损失1042万元,预案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全年地质灾害成功避险1起,挽救了141人的生命。四是继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制度。全年投入276.45万元启动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五是认真开展避险搬迁安置工作。2011年共争取到省财政资金48万元和区县配套资金14万元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避险搬迁安置工程,搬迁安置群众60户,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50户的120%。六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区县投入资金1146.67万元,开展了长宁县长宁镇城区边坡治理、兴文县仙峰乡仙峰村海子坝危岩应急排危、高县焦村镇龙潭村“10.15”滑坡应急抢险、筠连县镇州镇尖峰村应急除险、宜宾县安边镇豆坝村金江组危岩应急排危等17个应急除险工作。高县趱滩乡老鱼池滑坡治理工程、筠连县镇舟镇中学滑坡治理工程、南溪区青龙咀废弃煤矿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全部开工。屏山县中都镇灯盏窝滑坡,翠屏区菜坝镇石马村八社油坊坡潜在不稳定斜坡,高县四烈乡金星村大池组滑坡,兴文县僰王山镇同心村
1、3社同凤园滑坡等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了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正在开展勘查设计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
面对地质灾害突发性强、动态变化大、隐蔽程度高以及防灾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我们要立足于抓隐患,全面掌控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立足于防大灾,将工作部署置于最为恶劣的时空条件内;立足于战全年,突出汛期这一关键时段;立足于保全市,突出防灾减灾重点,及早谋划、及早部署、及时落实,努力构筑群测群防、避让搬迁、应急除险、工程治理“四道”防线,确保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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