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要点和鲁班奖现场复查要点
鲁班奖—关于装饰装修工程复查要点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类)
2013年修订
1现场复查的基本原则和依据
1.1国家优质工程的现场复查是在申报工程符合评选条件并经初审合格后对申报工程进行的现场检查、核实工作。
1.2现场复查工作是复查组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及《国家优质工程复查通用要点》,对申报工程的合法性、质量的可靠性、技术的先进性及管理的有效性等各方面进行的实地确认。
1.3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的质量标准是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各项技术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地方性技术、管理规范或法规。
1.4申报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全面符合有关各项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的规定。
1.5现场复查以抽查为主,包括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资料。在工程实体质量复查时一般不进行全面的实测实量。
1.6专业复查的工作顺序原则为:
(1)复查组通过竣工图、汇报会等,了解申报工程的各专业设计要求及申报工程的全面情况;
(2)依据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全面复查;
(3)依据设计要求、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工程的施工资料所反映出的工程内在质量及功能质量的可靠性进行确认;
1(4)确认申报工程整体质量水平,以及提出对工程中所涉及专业的推荐意见;
(5)向申报工程的有关各方反馈复查意见。2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复查依据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幕墙专业公司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
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
9、《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
3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
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等。
3实体质量复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3.1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均不得违反相关“强条”的规定。
3.2楼地面、墙面及顶棚:
(1)各种材料的地面、墙面及顶棚应平整、阴阳角线条顺直,细节处理得当;
(2)板块材料的地面、墙面及顶棚,其板块的排列应布置合理,应做到线条顺直无偏差,板块间的缝隙宽窄均匀,面砖勾缝密实;(3)石材、面砖的边缘不应有明显破损,且不应在相邻板块之间有高差,不应对石材或面砖进行局部现场打磨;
(4)不同材料的交接部位应进行妥善处理,不应有明显高差或开裂现象;
(5)湿法铺贴的石材、面砖及普通抹灰的面层不应有空鼓、开裂、反碱等现象;
2(6)墙、地面均为块材铺贴时,应做到墙、地块材通缝铺贴。(7)木饰面板、地毯、软包等易燃材料必须进行防火处理。(8)墙面、顶棚的木龙骨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3.3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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