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合并
单位参保
1、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在区工商局注册的单位需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填写一式两份《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提交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②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及复印件;④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直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开通险种。
3、办理人员参保建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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