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2018)
2018年6-12月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常态化从严、重点时段强化、各负其责共保蓝天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逐步形成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的长效机制,全力保障江苏省第十九届运动会期间我市空气质量,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顺利实现。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整治阶段
2018年6月2日至9月12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扬尘防治不到位的工地,加大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力度,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二)重点保障阶段
2018年9月13日至9月28日,根据市大气办部署,全面实施省运会会期管控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2018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总结前一阶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基础上,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巩固行动成果,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长管理。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层级督查”的责任机制实施管控,具体分工如下:
1、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控工作。
2、市建管处负责扬子江路以东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安监站负责扬子江路以西在建项目扬尘防治管控,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扬尘污染行政处罚。
3、市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展不间断督查抽查。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检查组,具体分组详见附表1。
四、管控标准
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控,确保在建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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