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业余党校规章制度
**学校业余团校规章制度
团校是学生骨干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平台,是对团校学员进行系统培训的有效途径。为了体现业余团校的先进性、组织性、纪律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团校学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使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我分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学员要在开课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下课后由培训班长或是班级负责人将出勤情况报送该期团校有关负责人。
2、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不看闲杂书籍,不得在课堂上睡觉,交头接耳,不得接听电话、短信聊天和玩游戏;考核时严肃认真地遵守考场纪律。
3、团课学习无故不参加者记旷课一次,取消本次考试培训资格。
4、对违反其他相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考试培训资格。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的作用。
二、如有违反管理规定者,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
1、劝退处理
(1)找人代课
(2)无故迟到、早退或请假2次以上(3)无故旷课一次以上(4)培训总结或是心得质量不高或是没有上交(5)其它违纪行为提出警告不听者
2、开除
(1)上课期间,带头起哄,蓄意扰乱课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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