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妇幼卫生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促进妇幼卫生体系建设与发展,规范实施妇幼卫生各项服务,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妇幼卫生服务均等化,客观评价全县妇幼保健状况,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
(三)妇幼保健服务。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四、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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