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创活动指导方案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市文明委[2010]8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在全县农村深入持久开展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为主题的“四创”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坚持重在建设、重在基层的原则,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四创”活动,即着力创建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各镇每镇建设2个清洁示范村、文明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移风易俗示范村。
三、评选时间
2012年6月-9月
四、评选范围
近两年来在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村。
五、评选标准
六、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由各镇对照标准对辖区内的乡村进行自我评估,于6月10日前向县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二),并在村镇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检查考核。7月县“四创”领导小组组织市容局、农委、环保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村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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