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如遇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局综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
三、参加对象。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和局综治办工作人员。局综治办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2、听取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具体部署全系统综治工作;
3、讨论全局综治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
4、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综治办起草会议文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会议部署的工作抓好落实,局综治办将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为进一步提高我委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确保各项学法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我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所有在职、离退休人员。重点学法教育对象是:
1、领导班子成员;
2、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3、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二、学习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了解掌握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散装水泥执法、无线电管理执法相关的专业规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做到有法必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与窗口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和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重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提升业务知识水平,真正做到服务基层、为民着想。
三、学习形式
一方面,积极组织参加市里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在部门内部坚持个人自学为主,辅以集中学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集中授课讲解。
四、具体要求
(未完,全文共2514字,当前显示8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