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领导讲话
同志们: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特别是近年来,党和政府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体现了三个鲜明的特色:一是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并得到有力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专门增加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妇联组织在国家立法和宏观决策过程中,是妇女权益的积极代表者;在政府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是坚定的推动者;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程中,是不懈的宣传倡导者;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是有力的维护者,在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许多新的情况。今年1—7月份,仅全国妇联接受的群众信访就超过去年的总量,其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如,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群体上访不断增长,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屡禁不绝,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令人发指,农村妇女的健康权益亟待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难度增大,就业歧视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等等。江苏省一项调查显示,在“提高工资待遇”、“搭建更多就业平台”等7个选项中,高居首位的是“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维护”。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妇联维权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覆盖面需要不断拓展,维权服务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维权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对做好当前的维权工作,晴宜同志已作了全面部署。下面,我想强调讲几点意见。
一、做好维权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使命
妇联要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就必须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作为桥梁和纽带,我们一方面要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广大妇女,同时要做好民意的收集与反馈工作,让党和政府了解妇女的诉求,为妇女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妇女群众更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作为社会支柱,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大局中推动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妇联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随着妇女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不断提升,她们愈加期望妇联组织成为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和提供切实帮助的“娘家”,所以妇联必须切实担负起维权的责任和使命。要深刻认识到,妇联组织之所以建立和存在,一项根本的使命就是维护和争取好妇女的权益,如果我们做不好这项工作,那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就会脱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社会支柱”就会成为空话。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努力开创妇联维权工作新局面
各级妇联要根据党和政府对妇联组织的新要求,顺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和广大妇女儿童的新期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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