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路政与养护联合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路政管理与公路养护联合巡查机制,不断提升公路养护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养护生产力水平,提高行业管理效能,提高公路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大队辖区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形成密切协作、权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行顺畅、管理高效的公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路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公路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路政、养护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通过互相交流学习各自职责,努力促进路政为养护保驾护航,养护当好路政“千里眼”的良好联动局面。
(二)强化路政与养护巡查工作间信息互通的联动机制。即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路面、路肩、桥梁等有病害或出现路面污染情况时,及时通知养护管理部门清理维护,确保路面洁净、美观;养护人员在公路养护巡查过程中发现损害路产路权行为时,第一时间通知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三)强化路政部门与养护管理部门优势互补,有效应对路面突发事件。养护人员在路面保洁及小修保养施工等养护工作中,路政人员利用行政执法优势为养护工作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防止养护作业进行时的各类突发事件;养护管理部门应积极利用机械及人力优势,协助路政部门做好执法及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遇有特殊气候、特殊路段或出现公路塌陷、水毁、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在上级统一指挥下,安排道路巡查,增加巡查频率,及时互通信息,增进协作配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同时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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