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文件[5篇]
省政府文件格式细则
第一条为保持省政府文件格式的规范、统
一、严肃,整洁,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国办发[2000]23号)及我省的实施细则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政府文件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简称鲁政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简称鲁政办发),以及省政府令、省政府非普发文件(简称鲁政字)、省政府办公厅非普发文件(简称鲁政办字)、省政府任免通知(简称鲁政任)、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省长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内部情况通报、请阅件等。
第一章鲁政发、鲁政办发文件格式
第三条文件眉首,一般是指首页横线以上,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等内容。眉首部分一般占首页的1/3到2/5。文件天头空45毫米,文件名称下沿与横线距离为30毫米(联合发文及有双重编号的除外)。
第四条发文字号,包括行政区域代字、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发文字号为鲁政发[20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发文字号为鲁政办发[200××]×号。发文字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中央之上,用3号仿宋体字。
第五条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注在文件首页右上角。密级用3号黑体字,中间空一字。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之间以“★”隔开。第六条文件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件两种,注在文件首页右上角,先注秘密等级,再注紧急程度。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中间空一字。
第七条上报文件应注明签发人,文件签发人姓名注在发文文头红线右上方,发文字号左移。上报文件发文字号为3号仿宋体,前空一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体,后面用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注签发人姓名。
第八条文件标题,包括发文机关名称或规范的简称、文件的主要内容、文件种类。文件标题应避免冗长,力求简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标题中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名称要加书名号。公文标题在红色横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
第九条主送机关,即文件发往机关名称。主送机关置于标题之下空1行,左侧顶格并加冒号,用3号仿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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