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会议讲话稿(共4篇)
篇一:宋才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博物馆的历史重任(全国大会发言)宋才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博物馆的历史重任(全国大会发言)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
民族博物馆的历史重任
——在中国博物馆协会民族博物馆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2011年8月25日)
宋才发
各位领导、专家和朋友们:
非常感谢大会组织者和东道主的厚爱,让我在今天的大会上做个发言。我是民族博物馆研究和从事民族博物馆工作的一个新兵,只好现丑了。下面我想就《保护非物质文物遗产是民族博物馆的历史重任》这个题目,谈三点个人的粗浅认识和体会,请大家批评指教。
第一,民族博物馆是收藏、保护、研究、陈列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物品的专门博物馆。我以为民族博物馆在我国通常是一种被冠以“某某民族博物馆”称谓的民族文物收藏和展示的专门机构。它以本地域内所有民族或某一民族为对象,在民族文物收集和民族文化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其文物和文化的集中展示,加深人们对该民族的认识,旨在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加强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促进民族的团结、进步、融合与合作。凡属于民族方面的内容或利用民族文物、标本作为传达信息的主要手段,并具有专门的馆舍、设施和业务人员,有自己收藏的民族文物、标本且经常向公众开放的陈列展,都可以称之为民族博物馆。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计,截止201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博物馆3020家,文博系统所属的博物馆有2522家,民族地区共有各种博物馆400多家,约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18%左右。在我国现有的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当中,有省级博物馆5座,省级民族博物馆6座;在30个民族自治州当中,有16个自治州建有民族博物馆;在120个民族自治县当中,建有131座博物馆。民族博物馆在社会教育方面显现出的贡献和作用,就在于它是正规国民教育的一种重要补充和社会责任的表达,是文化连续性的保证者。民族博物馆的这种社会教育功能,已经不仅仅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播,还是一种以改变人们对一些特殊问题的看法或观点为目的的教育。
第二,以民俗文物为标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增强民族博物馆陈列的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通常是一个民族贯穿历史的精神象征。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觉得各级各类民族博物馆应当把过去只收藏和保护有形的、静态的文化遗产的职能,逐步扩展到保护无形的、动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
进入21世纪之来,我国民族地区开发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趋势,概括地说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1)在旅游点设民族艺术表演场所,让旅游者欣赏民族艺术精华,如许多民族地区的著名旅游景点都设有民族舞蹈、音乐、戏剧等民族艺术展演,大多受到旅游者的普遍欢迎。(2)在旅游点开展民俗风情展演,如对各民族的婚礼、待客礼、节日庆典的展演,使旅游者能够直观地理解当地民俗的意义。(3)开设典型民族村落旅游,旅游者通过亲自参与旅游地居民家的生活,亲身体验独特的民族民俗风情,从而产生一种满足感和愉悦感。(4)开发和销售民族工艺品。(5)开发民族餐饮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的有形遗存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定空间荡然无存,那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事实上也就难以有效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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