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和市司法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搞好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12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及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的部署,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民主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为重点,以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加强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对象
我县司法局及内设机构和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所、各乡(镇)司法所。要按照统一组织、民主评议的原则开展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
1、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慢作为、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中梗阻”等问题。
2、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是否做到诚信执业,勤勉执业、审慎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金钱案(证)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收费轻服务的行为。
3、是否推行电子政务,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办事效率。
4、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刁难设卡;是否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服务民生。
5、是否对群众已反映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受理群众投诉查处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认真查处。
(二)2011年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五、步骤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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