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材料学院实验室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实验室人员工作量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及对外服务。本考核办法是在参考其它学校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其中增加了实验教学的权重,重视对外服务工作。我院对实验室人员的工作量考核主要实行岗位考核,岗位由学校和学院确定。岗位考核包括基本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基本任务要求实验人员坚持8小时坐班制,保证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实验要求。工作量包括以下内容(以200天完成1600小时,相当于200学时计):
一、实验室基本工作:
实验室人员坚持8小时坐班制,完成所负责的实验室基本工作任务,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与岗位相应的基本分。
三级岗:
3.6分;四级岗,
2.4分;五级岗:
1.8分;六级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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