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临潼区扬尘专项治理时间节点:
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17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17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相关行动方案,依据《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分级管理、专项督查、综合整治,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完成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区铁腕治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施工围档、出入口道路硬化与基坑坡道处理、自动冲洗设备安装与使用、远程视频监控安装与使用、清运车辆密闭、拆除过程中使用专
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裸露地面与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扎实有效做好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二)加强现场监管。向出土工地、拆迁工地作业现场派驻监管人员,确保作业过程中“7个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高装载、带泥上路,杜绝“黑车”和未经审批的车辆参运。
(三)对全区建设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四)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批准允许动土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五)强化扬尘治理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通过定点值守、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被市(区)铁腕治霾办、牵头单位通报存在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工地,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全区通报。
三、责任分工
(一)区建住局牵头负责全区建设工地(建设阶段)扬尘治理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每月对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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