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优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环境,根据《中共县委批转的通知》(修字[2012]22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教育强县建设进程,强化教育行为规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和“创业服务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个核心,以建设亲民单位、法治单位、诚信单位、高效单位、节约单位、廉洁单位“六个单位”为目标,全面务实推进“满意建设”工作,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所属各学校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干部素质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优化,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教育整体质量和办学水平大步跨越,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让社会振奋。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亲民单位
1、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改善民生、解决民困。结合教育强县建设、作风建设和教育行为规范、党建主题活动与品牌学校打造,倾听民声,征求民意,集中民智,协调步伐,破难解疑,为基层学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调研时间全年不少于60天,各股室负责人调研时间全年不少于30天,全年组织专题调研不少于3次。(责任部门:机关党支部、计财股、人事股、仪电站)
2、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县教育体育局信息网站建设完善基础上,内容与形式全面提质,增辟与群众信息互动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对网上师生、家长与群众的诉求科学有效、快捷处理回复,搭建牢固的信息通道。坚持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坐班接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访诉求。(责任部门:办公室、督导室、仪电站)
3、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和落实群众对学校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照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网站的建设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对局属各学校收费事项全面督察,按照办事公开制度和职代会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开辟专栏,完善机制,局信息中心与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和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等相关媒体衔接,方便办事。(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工会、仪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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