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长制”加快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广东政协网
关于实施“河长制”加快水环境治理的建议广东政协网
提案第20170135号
案题:关于实施“河长制”加快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提出人:李光霞(共1名)
分类:环保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广东省河流众多,全省集水面积在100km2以上的干主流河道共有542条,其中省际河流52条,珠江三角洲网河区有重要水道26条,流域面积在3万km2以上的有东江、北江、西江和韩江,是广东省的4大主要河流。广东省河流污染日趋严重,据环保厅通报的2015年度广东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情况中获悉,只有小东江实现水质达标目标,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即“四河”)、淡水河、石马河(即“两河”)均未实现达标。近年来全省各地都在探索实施“河长制”,“河长制”简言之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今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是党中央深化环境保护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对促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重大影响,为今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河流水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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