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河长制”加快水环境治理的建议 广东政协网
织金县苦李树煤矿
三岔河流域“河长制”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三岔河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通知》(黔府办[2009]59号)精神,根据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2012]108号)和省环保厅、监察厅、水利厅《关于印发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黔环通[2012]65号)以及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织金县2013年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安监管字[2013]64号)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切实加强三岔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安全。
二、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组长:王巧明副组长:周友宝
成员:王运刚、宋庆平、崔传斌、吴称生、孙跃武、邹宗斌、熊伟、潘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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