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内资助金实施办法
凤中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
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年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0‟4号)以及《凤阳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凤教字„2010‟19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按事业收入3-5%足额提取并用于校内资助”要求,切实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校内资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安徽省凤阳中学校内资助贫困生管理办法》
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抄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抄送:凤阳中学各部门、年级
(未完,全文共1003字,当前显示3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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