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廉洁从政指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县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对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四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莲纪发〔2012〕9号)要求,经研究,在本局对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四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目标
通过对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四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推动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从政行为,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职工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和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实现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认真治理“公款旅游”问题。重点治理以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的问题;党员干部和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借考察、开会、学习、研讨、培训、招商等名义和形式,用公款变相旅游的问题;违反规定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问题;将本人以及配偶、子女旅游的费用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报销的问题。
2、认真治理“做酒敛财”问题。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和职工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领导干部和职工以乔迁、满月、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宴请非亲属人员的问题;领导干部和职工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
3、认真治理“带彩娱乐”问题。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和职工以各种形式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的问题。
4、认真治理“奢侈浪费”问题。重点治理党政机关用公款进行集体相互宴请的问题;领导干部在调学培训期间相互宴请或接受管理对象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宴请的问题;超过规定进行公务接待的问题;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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