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1、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同志积极参与“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2、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稳定意识和政治责任,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概念和原则
1、“一岗双责”概念。是指领导干部,除负责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2、“一岗双责”原则。领导干部必须立足于“事要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和联系片区的信访工作负责。
三、方法和措施
1、镇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信访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
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重要信访事项,形成有力有效的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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