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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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总部信访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加强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抓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有效推动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
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立足于“事要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员工反映的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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