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民主评议指导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照省纠风办《关于加强全省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群众的评议主体和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打造一个全新的县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要求。在2011年实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实现评议工作的经常化、常态化。把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作为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办理一批服务群众实事好事、树立一批群众满意的基层典型站所、建立一批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为主要目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通过民主评议,推动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水平、改善服务、树立形象,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践行承诺服务、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议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议体系;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总体部署
全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由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执法监察(纠风)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开展全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全县所有基层站(所、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使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成为经常性工作。全县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结合本系统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民主评议活动。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县实际,分为以下三类:
1、行政执法类。公安派出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土管所、林业工作站、计生办、司法所、城管中队等。
2、行政事业管理类。财政所、民政所、规划所、劳动保障所、文化站、农机服务站、综治办、农医所、水管站、村账乡代理办公室等。
3、公共服务类。邮政所、供电所、有线电视站、信用社、计生服务所、电信所、烟草客户服务部、移动区域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办学校(幼儿园)、公立医院等。
各镇(乡、街道)根据当地实际选定基层站所,不得多报和漏报。
(二)评议内容
1.对行政执法类和行政事业管理类基层站所的评议主要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制度建设、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
2.对公共服务类基层站所的评议主要围绕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制度建设、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
3.对学校的评议还要围绕执行政策、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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