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岗定编和岗位定员管理办法
修订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实际需要,现对《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四条„„“年度内增加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修改为“年度内调整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
修订后的《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岗、事、人三者的合理匹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岗是指结合部室职责和岗位流程需要确定的岗位数量和职责;定编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量和业务发展需要设定的在岗人员的数量;定员是指将岗位职责的要求和员工的素质能力相结合进行人岗匹配。
第三条定岗定编坚持经济、合理、科学、系统化的原则,定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定岗定编定员一般在每年年初进行。年度内调整部室时,定岗定编定员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定岗定编定员由总裁组织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裁助理以下岗位。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的定岗定编定员
第七条工作程序
(一)机构设置完成后,总裁室根据设置部室的职责、绩效指标、工作量确定中层管理岗位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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