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政府机构改革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蛟河市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定岗定员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蛟河市委办公室、蛟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蛟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蛟办发[2009]27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机构职位设置分类及人员配备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方针,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职位和岗位,合理配备人员,做到因事设职、因职择人,人尽其才。
(二)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定岗工作的透明度,采取不同方式让群众参与和监督。
(三)综合考评的原则。在配备人员时,既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和身体健康情况,又要考虑干部队伍的知识、年龄和专业结构,按照有关规定综合考察,产生拟定岗位人选。
(四)组织决定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任用
1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职位岗位设置和条件
(一)职位岗位设置
1、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岗位按市编委核定的领导职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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