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委创先争优推进工作计划
2011工委创先争优推进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区局工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局工委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开展“‘宜居’作表率,‘三大战役’争先锋”主题活动为载体,主题活动围绕“两大模块”推进。“两大模块”,即:“堡垒铸造模块”和“带头人培养模块”。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契机,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确保活动有力度、出特色、见实效,激励引导各党
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实现“建立生态大东城,打造宜居新”的战略目标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6月5日前,做好发动工作。
1、工委召开“系统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单位各支部根据区委和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争创主题,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报工委备案,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召开动员会议。
3、工委领导小组成员确定联系点,并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活动开展。
6月5日至6月10日,开展公开承诺。
按照“重学习、重实干、重服务、重品行”的要求,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承诺
开创先争优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打算。
1、明确职责。各支部和党员对自身职责、义务进行梳理、明确,为开展承诺诺奠定基础。对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要通过自愿申报、党员讨论、组织认定、公示等程度,设岗定责。
2、作出承诺。各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单位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年度目标;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承诺服务措施、时限、标准和为民办好的实事;围绕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党员要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承诺年度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工作的主要目标、为民服务的主要事项,并承诺坚定信念,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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