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信访约谈制度
xx乡信访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的初期违纪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约谈是指乡纪委根据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对被反映的个人或单位存在一般性廉洁自律问题以及轻微违纪等问题,采取约谈形式进行监督,以达到严肃教育、纠正错误、澄清问题的目的。
第三条信访约谈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防微杜渐、预防在先;惩前毖后、立足教育;严肃认真、注重实效。
第四条信访约谈对象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主要针对所管辖的领导干部;必要时,乡纪委可对所管辖的监督对象直接进行约谈。
第五条乡纪委对经群众反映或经信访初核查证的下列问题,应当进行信访约谈:
1、反映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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