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职位竞争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经委党组研究,将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职位
国民经济综合科副科长
三、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委机关、委属单位公务员,任副科级及相当职务者,或任科员满3年者,时间计算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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