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县外转诊比例,力争2015年底前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以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导向,运用医保差别化支付、拉开价格差距、强化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平台建设等手段,引导病人合理有序就医。
——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在医院诊疗,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色,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共享和无缝衔接,并原则上实行检查结果通用。
二、试点对象
当地医院已经与省市级三级甲等医院开展紧密型合作办医的县(市、区)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有积极性的设区市开展试点,温州、绍兴市为省级试点联系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
(未完,全文共3031字,当前显示7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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