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医改工作总结
岑溪市妇幼保健院医改工作调研汇报
我市是自治区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岑溪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岑溪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2013年2月1日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是国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编制床位350张,在岗职工445人,其中在编人员219人。2013年门急诊人次225134人次,出院15901人次,完成手术2334例。业务收入7608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396万元,药品比例31.51%,总支出7642万元,人员费用2301万元,收支结余474万元。2013年市财政拨款470万元,占2013年总支出的6.15%。至2013年底,医院拥有资产9066万元,负债4027万元,净资产4417万元。
一、岗位设置
遵循“按需设岗、科学高效”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妇幼保健院按床位与工作人员1:
1.70核定临床人员编制,按我市总人口的1。5000—10000配备公共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在使用以上标准核定的编制总量中,按10%左右的比例相应调整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二、财政补偿
医院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另外,在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方面予以适当安排。此外,按照要求,药品实行按进货价零差率销售,取消了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的合理加成部分,减少部分收入,其中80%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20%通过财政安排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等途径予以补偿。政府补助计算依据桂财社[2013]95号》文件精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按县级公立医院2011年药品加成收入20%的给予补助按照文件规定计算,2013年我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为55.53万元(含自治区33.32万元,我市本级22.21万元)。2014年以后每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为60.58万元(含自治区36.35万元,我市本级24.23万元)。
三、探索付费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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