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米乡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南昌市打击非法生产
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大高风险时间段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安[2009]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责任、广泛宣传、部门联动、把住源头、依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净化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二、时间
安排
2009年2月5日至2009年3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开展以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的打击行动,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一)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行为包括无证生产企业、窝点及家庭作坊。
(二)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行为包括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产品;无资质从事批发业务;批发企业向无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产品,向零售点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零售点无证销售,超经营资质销售,销售非正规渠道进货的产品以及直接从生产企业进货的产品等。
(三)烟花爆竹的非法储存行为
(未完,全文共1910字,当前显示5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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