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窝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全面实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水建管函[2016]449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办字[2017]6号)、《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办字[2017]8号)和《中共武强县委办公室武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批示为引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摆到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武强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修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行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镇村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未完,全文共2495字,当前显示80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