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12.16
西洲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道县县委办公室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道办发〔2017〕52号),《西洲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西办发〔2017〕65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六个居委会和直属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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