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
秦都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立产权明晰、界址清楚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平台,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明晰产权,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和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依法保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步骤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从6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10日)。由国土秦都分局负责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流程和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同时,由各相关镇办负责做好辖区内各村组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向广大村组干部和农户宣传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配合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权属调查和测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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