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一、光污染防治目标
1、达到无周围居民投诉,无行政机关处罚。
2、无因光污染而发生职业病。
二、光污染的防治措施
管理措施
1、本工的噪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就是光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副经理任组长,各栋号负责人任组员,形成环境污染管理体系。由专人姚磊同志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光污染监管和测试工作。
2、本工地已制订“防止光污染的各级责任制”并加以实施。
3、本工地员工对光污染防治要求的知晓率达80%以上。
4、本工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强光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5、本工地每月对施工现场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考评,其中涉及到对光源的控制和污染的考核项。
6、对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和被居民或周围群众投诉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3.2.2光污染防治硬件措施
1、对施工前进场的灯具设备进行检查,杜绝无罩、无防护的设备进场使用。
2、对进场的电焊和气割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在机械和灯具的使用过程中进行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杜绝
带病或缺少零部件继续运转的情况。
4、在基础施工阶段,所有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能超过工地围墙3米,灯具的光源不能向工地围墙外照射。
5、现场可以搬运的电焊和气割行为,统一到电焊棚进行施工。
6、现场所有大光灯设备均安装自动限时控制开关。
7、楼层上电焊作业前,必须将脚手架的安全网张挂完毕,以减少强光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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