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严禁炼山造林、铲草烧灰积肥、烧田埂地坎、烧稻草、烧棉花秆、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如出现下列情况,分场、场防火办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禁止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如不听劝阻造成火灾,上报林业公安机关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请村民认真遵照执行,并教育家属及子女不能违反条约之规定。
第一条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所以,每个村民负有爱惜保护林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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