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拉果乡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好我乡有限的森林资源,巩固天保成果,绿化环境,美化家园,造福于人类及子孙后代。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规定,请各村村民认真遵照执行,并教育家属及子女不能违反条约之规定。
第一条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之一。所以,每个村民负有爱惜保护林木的义务;
第二条全年为防火期,戒严期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生产性用火必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生产性用火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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