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关于印发国家审计准则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文件
审计发〔201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系统规划——计算机审计实务公告第24号,经署领导同意,现予印发,供审计机关实施信息化建设参考。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系统规划——计算机
审计实务公告第24号
—1—
目录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条
—
2—
第二章
名词解释
第三章
系统功能
第四章
系统结构及配臵
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概述
为指导、规范审计数据中心建设,保障数据中心正
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依据国家电子政务和金审工程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由下列部分组成:
(一)审计信息化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审计管理、审计业务、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海关审计、税收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社会保障审计、外资运用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境外审计等审计数据资源;以及为管理审计数据资源建立的专业审计数据库和相应的元数据库、主数据库和目录信息库。
(二)具有数据采集、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数据管理等功能的数据中心管理软件。
(三)政府预算执行、海关、税收、金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保障、外资运用、农业与资源环保、经济责任、境外等各个专业审计的数据分析软件。
(四)服务器、磁盘阵列等硬件设备和机房环境。
第三条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规划的系统功能,由应用层、数据管理工具、数据支撑平台和数据存储层四部分组成。系统框架由图1表示。
—3—应用层数据管理工具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模拟审计电子沙盘系统管理数据规划工具数据质量分析工具数据库对象分析工具数据回滚工具数据元数据服务主数据服务支撑平台数据审计管理政府预算执企业审计存行审计数据数据库数据库储库层信息资源目录服务数据读写服务……元数据库主数据库目录信息库图1数据中心系统框架
第四条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规划框架为审计署建设国家审计数据中心,省级审计机关建设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分中心,特派办和地市级审计机关建设数据存储处理区。
第五条
国家审计数据中心运行在非涉密的审计专网,按照国家要求实施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保障数据存储、处理、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六条
本系统规划的名词定义如下:
(一)数据中心管理软件:
为管理国家审计数据中心存储的审计数据资源而开发、集成的工具及软件的总称。
—4—
(二)数据分析软件:
为开展专业审计数据分析而在联网审计平台上搭建的分析软件或定制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专版。
(三)元数据(metadata)。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
(四)主数据(masterdata)。应用系统或者应用软件之间共同使用,具有稳定性的基准数据。
(五)信息资源目录。以元数据为基础对审计数据资源有序分类形成的反映数据资源范围、支撑数据资源检索的工具。
第三章系统功能
第七条
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功能实现将采集的被审计单位原始数据转化为符合数据规划标准数据的过程,包括采集任务管理、审计常用的四种数据采集方法。
(一)采集任务管理。对采集任务基本信息及运行状态进行跟踪,控制采集任务的操作。
(二)联网采集。通过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网络互联、配臵数据接口或采集模板、设臵采集时间和数据采集控制等,将被审计单位数据以动态、连续的形式采集到数据中心。
(三)一次性采集。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库备份方式获取的被审计单位数据,装入移动硬盘等介质,一次性拷贝装载到数据中心。
(四)ao数据包采集。被审计单位数据经《现场审计实施
—5—系统》(ao)处理为ao数据包,装载到数据中心。
(未完,全文共6478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