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市农业局《2014年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打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兽药、饲料行业打假行动
一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禁用兽药和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兽药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添加物的行为。
(二)开展水产养殖业的整治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种苗质量;二是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种苗的行为。
(三)加大违禁药物监督抽检力度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开发区)对本辖区年出栏2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户)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特别是做好对出栏生猪的抽检工作;莲塘、向塘、小蓝经开区、蒋巷乡镇对定点屠宰场生猪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确保我县出栏、屠宰生猪质量合格,保障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大对畜禽及其产品(猪肉、猪肝、鸡肉、鸡肝、鸭肉、鸭肝、鲜蛋)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的抽样检测力度。
三、强化责任,明确分工
兽药、饲料行业打假工作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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