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14年5月中旬、8月下旬和12月中旬三次专项督查,暗访督查全县将不定期进行。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单位,省州属企(事)业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五查”(明查)
1.查中央、省、州、县近期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正风肃纪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查取消各类节庆活动和没有实质意义的会议,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等情况。
3.查是否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解决官僚主义问题等情况。
4.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变相外出学习考察、办公用房超标和超标准超编制购置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解决享乐主义问题等情况。
5.查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奢靡之风的情况。
(二)“七访”(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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