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倡导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燃放烟花爆竹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区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城区,是指西起。。。,东至。。。,南至。。。,北至。。。的区域(殡仪馆、公墓除外)。
本条例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含电子鞭炮)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组织本条例的实施。
市人民政府建立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交通、城管执法、国资监管、环保、气象、教育、绿化市容、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化、通信管理、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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