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支付中心总结
国库支付中心
1-4月工作总结暨5-12月工作计划
支付中心工作,就是围绕集中支付开展工作。从业务内容来分有三项内容:一是按月发放工资;二是审核集中支付业务;三是办理支付。其中:统发工资,从业务实质来说,是审核和支付的一项内容。从服务对象来讲,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预算单位,主要是保障他们正常使用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
一、1-4月工作总结。一是协助国库科编审市本级201*年部门决算工作。二是协助国库科完成对预算单位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培训。三是重新梳理国库支付中心风险点,并按纪工委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四是细化审核资料要求,具体做法是以业务量大的单位为试点,以简化工作与保证工作质量并重为思路。向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应提供什么,复印什么等。五是按期完成统发工资工作。1-5月按应发工资口径统计,累计发放万元,平均每月发放工资万元;截止5月份纳入统发工资单位个,统发工资人员共其中:在职人员名,离退休(含)人员名;公积金与医疗保险基数引入年工资计算方法,年工资主要是烤火费及一次性奖金,执行实发实扣的思路,即在烤火费及一次性奖金实际发放时
计入基数扣缴公积金及医保。六是按要求完成读书月活动等整体工作。
二、工作思路
1、完善统发工资相关工作。一是明确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预算单位各自职责,落实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银行代发“三核一代发”管理办法,防止矛盾向财政集聚。二是整理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工作环节的政策。涉及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医疗保险扣缴等,做到按政策办理,防止违规操作。三是规范工资查询手续,设置《****统发工资信息查询登记簿》,防止信息利用不当。四是制定工资档案管理方法。明确整理范围、保管年限、查询使用、移接交等。
2、审核业务方面。一是逐步简化审核手续,以文字明确各类业务各预算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尽可能向预算单位少要或不要,减少预算单位和支付中心两家的工作量,但要保证审核质量;二是继续收集整理相关依据,提高审核效率。借鉴司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当出现与预算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直接讲明相关法条依据;并认真听取单位的不同意见,预算单位举证得当,则按预算单位的意见办。向预算单位学习,也是收集依据的一个重要渠道。在适当的时候整理成册,供内部和预算单位使用。三是缩减授权业务现金支付量及支付范围,推动公务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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